发布日期:2021-01-26 浏览次数:次 字体:【大 中 小 】 |
2020年5月26日,省总社下发了《关于确定2020年“三体两强”基层社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》(苏供办〔2020〕22号)。从2020年11月份开始,在县级社初步验收、设区市社复验的基础上,省总社合作事业处分四个小组对37个创建单位进行了全面实地验收,并会同省总社相关处室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创建单位上报的审计报告、相关支出凭证等材料进行了审核把关,认定35个创建单位达标,并对其中34家创建达标单位拟补助金额进行了审定(泰兴市黄桥供销合作社已享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,不再享受基层组织建设资金奖补),并报请省社党组研究同意。现将2021年度江苏省供销合作发展专项资金(基层组织建设部分)奖补方案在购彩网app下载向社会公示。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26日起至2021年2月2日止。如对公示方案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与省总社合作事业处联系。 联系电话:025—83459312
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 2021年1月26日 |
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|